إعدادات العرض
1- 我曾经睡在清真寺里,身上披着一件哈米萨斗篷,价值三十迪拉姆。有个人走过来把它从我身边抢走了。那人被捉住,带到真主的使者-愿主福安之-那里,使者下令切断他的手。
2- 父亲不抵偿儿子。
3- 背信者、贪污者和抢劫者不宜断手。
4- 任何有需要的人果腹,只要不放在口袋里(拿走),就不会受到惩罚。但是,拿走东西的,要按两倍处罚,并施以刑罚。凡是偷拿了一些并妥善保存,其价值相当于一个盾牌的,就要砍断他的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