‘盗窃达到四分之一第纳尔及以上者,当施行断手之刑。’”

‘盗窃达到四分之一第纳尔及以上者,当施行断手之刑。’”

信士之母阿伊莎(愿主喜悦之)传述:“先知(愿主福安之)说: ‘盗窃达到四分之一第纳尔及以上者,当施行断手之刑。’”

[正确的] [布哈里和穆斯林共同辑录]

الشرح

先知(愿主福安之)阐明,盗窃达到四分之一第纳尔的黄金,或超过此数额者,才施行断手之刑。其价值约相当于1.06 克黄金的价值。

فوائد الحديث

盗窃属于重大罪行。

清高的安拉规定惩罚偷窃者,即割手,正如清高的安拉的在古兰经中说:{偷盗的男女,你们当割掉他们的手。}【宴席章:38】,圣训则阐明了割手的一些条件。

圣训中所说的手指割掉手掌,即从手腕处切割。

割手的哲理在于:保护人们的财产,遏制侵犯他人财产之人。

以24K金为标准,一枚金币的重量是4.25克,四分之一的金币的重量就是1克过一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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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窃的刑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