‘凡抚养两名女儿,直到她们成年,在复生日他将与我同在。’说罢,他并拢了自己的手指。”

‘凡抚养两名女儿,直到她们成年,在复生日他将与我同在。’说罢,他并拢了自己的手指。”

艾奈斯·本·马利克(愿主喜悦他)传述:“安拉的使者(愿主福安之)说: ‘凡抚养两名女儿,直到她们成年,在复生日他将与我同在。’说罢,他并拢了自己的手指。”

[正确的] [穆斯林辑录]

الشرح

先知(愿主福安之)告知:凡被赐予两个女儿或两个姐妹的人,若他承担起她们的供养、教育与引导,劝勉行善、警戒避恶等,直到她们长大成年;在复生日,他将与先知(愿主福安之)一同到来,如同这两指一般,并拢食指与中指。

فوائد الحديث

抚养女儿并承担其生活供养与教育,直到她们出嫁或成年者,将获得极其巨大的回赐;姐妹亦是如此。

照料女儿的回赐胜过照料儿子的回赐;因为关于儿子并未提及同样的奖赏。这是由于抚养女儿、关照其事务的负担更为重大,她们需要更多遮护,不能像男孩那样自行处理事务、自由行事;同时,父亲也无法像依靠儿子那样,指望借助她们来增强力量、对抗敌人、延续名声与血脉等。因此,在抚养女儿之事上,更需要忍耐与纯正的举意;回赐遂而变得重大,使这样的人在复生日得以与先知(愿主福安之)为伴。

女子成年的标志包括:年满十五岁;或来月经,即便未满十五岁;或长出阴毛,即阴部周围的粗毛;或梦遗,即在睡梦中排出精液。

格尔图比说:这里所说的“她们成年”,指的是达到能够自立、自我承担事务的状态;而这在女子身上,通常要到丈夫与她们成婚并同房之后才实现。因此,这里的“成年”并不单指来月经、承担教法责任;因为女子可能在此之前就已出嫁,从而因丈夫而不再需要监护人的供养;也可能已经来月经,却仍无法独立处理自身事务,若任其自处,反而会遭受损害、事务败坏。相反,在这种情况下,她更有权利得到保护、照料与抚养,以使其得到充分的守护,从而更适宜被安排婚姻。正因如此,我们的学者指出:女童的生活供养责任,并不会因其达到成年来临而从父亲身上解除,而是要等到丈夫与其同房之后才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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