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罪:举伴真主,忤逆父母,自杀和假宣誓。

大罪:举伴真主,忤逆父母,自杀和假宣誓。

据阿布杜拉·本·欧麦尔·本·阿隋--愿主喜悦之--传述,先知--愿主福安之--说:“大罪就是:举伴真主,忤逆父母,杀人,及假宣誓。”

[健全的圣训] [布哈里传述]

الشرح

这段圣训涉及到几件大罪,之所以称其为大罪,是因为它对犯罪者和人们在今后两世造成的重大伤害。第一:“举伴真主。”意思是:不相信真主,在崇拜真主的同时,还崇拜他物,否认崇拜他的养主。第二:“忤逆父母。”忤逆父母实质上是对父母中的一方或双方的伤害,这种伤害以对方习惯而论,比如不尊重他们,咒骂他们,在他们需要孩子的时候,不去他们身边,也不照顾他们。第三:“杀人。”是非正义的杀人行为,例如出于不公正或仇视而杀人。如果这个人应该被杀,比如杀人偿命等情况,则不包括在这一段圣训的含意中。圣训最后对假宣誓的加以警告。之所以称之为假宣誓,是因为它会使发誓者身陷罪恶或火狱,因为他明知而故意假宣誓。

فوائد الحديث

警告不要犯下如此罪行,因为它属于大罪。

阐述发誓分为几种类型,其中包括:假誓言:它会使发誓者进入火狱。结成的誓言:发誓者发誓履行或者放弃一件事,如果爽约,必须交纳罚赎。言语性誓言:指发誓者的无意之举,人们习以为常的口头表达,而非真正的发誓,比如:以真主发誓,绝对不会!以真主发誓,一定会的!

在圣训中只提及此四样大罪,是因为其罪行及其严重,而非限制大罪只有四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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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责叛逆者, 指责叛逆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