‘黄金兑换黄金,白银兑换白银,小麦兑换小麦,大麦兑换大麦,椰枣兑换椰枣,盐兑换盐,必须等量相等,数量相同,当场交付。若这些种类不同,只要当场交付,你们可以按你们愿意的方式买卖。’”

‘黄金兑换黄金,白银兑换白银,小麦兑换小麦,大麦兑换大麦,椰枣兑换椰枣,盐兑换盐,必须等量相等,数量相同,当场交付。若这些种类不同,只要当场交付,你们可以按你们愿意的方式买卖。’”

欧巴德·本·萨米特(愿主喜悦之)传述:“安拉的使者(愿主福安之)说: ‘黄金兑换黄金,白银兑换白银,小麦兑换小麦,大麦兑换大麦,椰枣兑换椰枣,盐兑换盐,必须等量相等,数量相同,当场交付。若这些种类不同,只要当场交付,你们可以按你们愿意的方式买卖。’”

[正确的] [穆斯林辑录]

الشرح

先知(愿主福安之)阐明了六种涉及利息之物的正确买卖方式,这六种是:黄金、白银、小麦、大麦、椰枣和盐。若是同类之间的交换,例如黄金换黄金、白银换白银等,则必须满足两个条件: 第一:若属于按重量计量的物品,如黄金和白银,则必须重量相等,若属于按容量计量的物品,如小麦、大麦、椰枣和盐,则必须容量相等。 第二:卖方收取价款,买方收取商品,并且必须在买卖合同的同一场合当场交付。 若这些种类不同,例如黄金兑换白银、椰枣兑换小麦等,则只需满足一个条件,即卖方收取价款、买方收取商品,且必须在订立合同的同一场合当场交付。否则,买卖无效,卖方与买方在此情形中都陷入被禁止的利息行为。

فوائد الحديث

阐明涉及利息的财物种类,以及在这些财物中的买卖方式。

禁止进行涉及利息的买卖。

纸币在利息问题的判定上,等同于黄金和白银。

买卖六种涉及利息之物,有以下几种情况:1-同类的利息物之间的买卖,例如黄金换黄金、椰枣换椰枣等。其有效条件有两个:重量或容量必须相等;必须在订立合同的同一场合当场交付。2-不同种类、但原因相同的利息物之间的买卖,例如黄金换白银、小麦换大麦。其有效条件为:必须在合同场合当场交付;不要求数量相等。3-不同种类、且原因不同的利息物之间的买卖,例如黄金换椰枣。此种情况既不要求当场交付,也不要求数量相等。

买卖非利息类物品,或一方为利息类、另一方为非利息类的买卖,既不要求当场交付,也不要求数量相等,例如用黄金购买房地产。

التصنيفات

利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