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咒语、护身符及邪术是以物配主的行为。”

“咒语、护身符及邪术是以物配主的行为。”

据阿卜杜拉·本·麦斯欧德(愿主喜悦之)传述,他说:我听真主的使者(愿主福安之)说: “咒语、护身符及邪术是以物配主的行为。”

[健全的圣训]

الشرح

先知(愿主福安之)阐明了一些以物配主的行为;其中包括: 第一:咒符:是指那些含有多神教义的言辞,蒙昧时期的人用于给人治病。" 第二:串珠制成的护身符:用于挂在儿童、牲畜和其他东西上,以避开邪眼。" 第三:邪术:旨在让一方配偶对另一方产生喜爱之情。 这些都属于以物配主,因为它是将某一事物作为直接原因,而它并不是有据可依、教法认可的直接原因,也不是以经验确立的感官原因。 至于教法认可的原因,例如诵念《古兰经》经文,或经过实验证实的感官原因,例如药物,则是允许的,同时要相信它们是媒介,而真正的福祸皆掌握在真主手中。

فوائد الحديث

保护认主独一和信仰免受损伤。

禁止使用以物配主的咒语、护身符及邪术。

人们诚信这三者的原因:这是小的以物配主,因为他们将不是真正的原因视为原因。但如果相信这些本身就能给人带来福祸,那就是大的以物配主。"

警告不要做以物配主或受禁止行为的前因。

禁止咒符,它是以物配主的行为,教律认可的内容除外。

我们应该将心灵专注于独一的真主,因为只有独一的真主才能趋利避害,他没有任何伙伴。除真主外,没有人能带来善事,也没有人能抵御恶事,真主是至高无上的。

合法的“符法治疗”是包含三个条件的:1- 相信符法只是媒介,只有在真主的准允下才有效。2- 必须使用《古兰经》经文、真主的尊名、属性、先知所教授的和教法规定的祷词。3- 必须使用易懂且不含有符咒和巫术的语言。

التصنيفات

合法的鲁格叶